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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安商稳商,江苏推出22条举措为稳外资提神助力

  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    2020-05-28 14:35
  • 文:

    carey
近日,江苏省政府印发《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、建好开放平台、优化营商环境。

新闻发布会
近日,江苏省政府印发《关于促进利用外资稳中提质做好招商安商稳商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、建好开放平台、优化营商环境。5月27日上午,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结合《意见》内容,围绕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,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、建好开放平台、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出实招、谋发展。
 
利用外资步伐稳 量质齐升动力足
 
省商务厅厅长赵建军表示,“今年以来,我们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,以重大项目、政策举措、优质服务着力稳住外资基本盘,稳定企业运营发展。”
 
今年1—4月,江苏新设892个外商投资项目,实际使用外资103.7亿美元,同比增长5.7%,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首位。
 
1—4月增速好于全国平均水平4.4个百分点,总体呈现“一优两稳三提升”的特点:
 
“一优”,即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优于全国。制造业占全省实际使用外资的42%,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.1个百分点。
 
“两稳”,即来自亚洲的外资总体稳定、省内重点地区支撑作用稳定。除香港继续位居我省外资第一大来源地外,来自韩国、新加坡、日本的实际使用外资规模位居前列,超过来自欧美的外资总和。苏州、南京、无锡、常州、南通五市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总量的78.6%,比上年同期提高3.8个百分点。
 
“三提升”,即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占比、现代服务业外资占比、重大外资项目占比提升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66.6%,较上年同期提高8个百分点;现代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的47.5%,较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;新设及净增资1亿美元以上项目113个,同比增长31.4%,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51%,较上年同期提高2.8个百分点。
 
同时,当前全球疫情蔓延直接影响着跨国直接投资,江苏吸收外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,面临不少困难挑战,比如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较少、细分产业明显分化、区域利用外资不够平衡,下一步稳住外资基本盘的压力很大。巩固和保持目前利用外资稳中提质的态势,需要全省上下付出持续、艰苦的努力。
 
23条硬核举措 紧贴实际突出特色
 
据悉,《意见》涉及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、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、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、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5大方面23条举措。既全面落实了国家文件精神,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。
 
5大方面:

(一)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方面,提出拓宽利用外资领域、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等2条举措。包括落实汽车领域外资政策、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和加快立法等内容。
 
(二)强化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方面,提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服务工作、充分发挥外资工作专班作用、优化投资促进工作体系、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激励、创新投资促进工作方式、发挥开发区引资平台作用等7条政策措施。包括支持龙头外资企业及其关键配套企业加快恢复产能,指导并协助重点外资企业和外资项目办理外籍员工来苏邀请手续,推动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国际化社区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内容。
 
(三)提高外商投资便利化程度方面,提出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、提高来苏工作便利度、优化外资项目规划用地审批程序等3条政策措施。包括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业务,优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办事流程,推动规划用地“多审合一、多证合一”等内容。
 
(四)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方面,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规政策、保持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、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和政府采购、规范监管执法行为、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、强化知识产权应用保护等7条政策措施。包括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施行间隔期,统一内外资建筑业企业承揽业务范围,推动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标准化工作等内容。
 
(五)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效益方面,提出支持外资企业研发创新、鼓励外资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、积极发展外资总部经济、提高外贸外资协同发展水平等4条政策措施。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,制定出台江苏省外资企业研发中心鼓励政策,推进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全覆盖等内容。
 
“招商安商稳商”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利用外资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,是贯彻落实《外商投资法》的具体举措,也是江苏利用外资形成的有效经验。
 
《意见》围绕相关要求,突出招商安商稳商,通过加强统筹招商、要素保障,落实公平竞争制度等举措,推动项目落地,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,提升综合服务水平。
 
值得注意的是,在放开、放权、放活上,江苏也积极谋篇布局。
 
在鼓励拓宽领域的同时,各地又不乏精致灵活的举措。一方面积极拓宽利用外资领域,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等手段,同时发挥自贸试验区优势作用,将省级能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依法下放。同时,还鼓励各地出台招商工作激励措施,鼓励专业化社会组织、招商机构引进合适的外资项目。
 
协同合作,多方发力,才能提质增效,共赢发展。
 
《意见》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、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开展合作的同时,鼓励外资参与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。加强总部经济规划,支持外资企业开拓国内市场,提高外贸外资协同发展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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