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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绍敏宣布了“三件事”!苏州设改革创新奖,不搞平衡,谁好谁得

  • 苏州新闻

    2020-03-05 17:24
  • 文:

    carey
江苏省委常委、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向全市党员干部宣布了新一年作风建设“三件事”。

蓝绍敏

苏州市2019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总结暨作风建设大会召开。现场,江苏省委常委、苏州市委书记蓝绍敏向全市党员干部宣布了新一年作风建设“三件事”。
 
第一件事:创立改革创新“特别奖”。
 
由市级机关各部门自行申报,经过评审,对改革勇于探索、发展勇于担当、服务勇于创新,在夺取“双胜利”、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,每年拿出总额1000万元给予重奖。
 
设立这个“特别奖”就是为了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、激发创新活力,在全社会营造敢闯敢试、改革创新的浓厚氛围。
 
这个奖,不搞部门之间平衡,也不搞部门内部平衡,谁贡献大就奖励谁。
 
这件事由市委深改办会同市考核办负责。同时,各板块也要采取有效的激励手段,把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劲头调动起来。
 
第二件事:设立转变作风“曝光台”。
 
在统筹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,谁再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那一套,我们绝不会给他“留面子”,甚至不会给他“留位子”。
 
我们将采取有奖举报、市民暗访、外聘专家、记者采访等形式,凡是工作不实、作风漂浮的都要定期曝光,名额不受限制、类别不受限制、级别不受限制、区域不受限制,有一起曝光一起。
 
被曝光的单位或个人,市纪委监委将回访跟踪、督促整改。这个曝光台,谁也不准开后门,谁也不准说人情,谁做错了就问责谁。
 
这件事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纪委监委负责。
 
第三件事:建立营商环境“通报制”。
 
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通报服务不到位、政策不落实、企业不满意的负面典型案例,倒逼政策落实、服务改进、政策优化。
 
服务企业三项机制同时也是“反馈直通车”,对党委、政府部门不作为、慢作为的,可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直接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,一定做到一有反映、马上就查;一经查实、立马通报;一经通报、必须问责。
 
这件事由市委督查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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